English

崔英一被停赛

1999-05-06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王鹏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王鹏)5月5日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辽宁抚顺队4号崔英一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。

崔英一在甲A联赛第八轮比赛中,严重侵犯对方运动员,违反了《中国足协足球比赛违纪违规处罚办法》第十三条,对崔英一处以停止甲级联赛2场比赛,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。该停赛从第9轮始至第10轮结束止。

同时,中国足协希望辽宁足球俱乐部加强运动队管理工作的力度,避免类似事件发生,并制定出管理措施,报中国足协。同时也希望各俱乐部共同维护联赛的正常秩序,维护已形成的良好足球氛围。

对于崔英一的违纪行为,曾有人认为其性质比辽宁队的李有过之而无不及,但是李被罚停赛7轮,罚款10000元,而崔英一却只被停赛2场,罚款3000元,这个处罚结果难免令人疑惑。对此,中国足协的解释是,李的行为属于故意蹬踏,而崔英一的违纪行为则与李有本质区别,因此处罚结果也有本质的不同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